各有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2021年《济南市章丘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》,全面做好VOCs综合整治工作,特提出要求如下。
一、调漆、喷漆、晾漆或油漆烘干工序均需布置在密闭的空间内,调漆、喷漆、晾漆或油漆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要全部收集处理,不得出现露天调漆、喷漆、晾漆的行为,不得出现调漆、晾漆废气不收集处理行为。
二、为提高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,各企业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提升改造。
1、将喷漆改为喷塑。喷塑工段布置在密闭的空间内,并配套袋式除尘器;固化工序采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,并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处理设施。
2、将溶剂性油漆更换为水性漆。对有机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,鼓励安装FID或PID在线监测设备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。
3、继续使用溶剂型油漆,配套RCO、RTO等高效有机废气处理设施,鼓励安装FID或PID在线监测设备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。
4、安装FID或PID在线监测设备后,不具备运维能力的单位,需要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帮助运维,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,监测数据真实有效。
注:废气量大于等于10000立方米/小时或VOCs排放速率大于等于0.5公斤/小时的,在线监测设备需安装FID,否则安装PID。
三、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的,按照《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(100脱硫、脱硝、除尘、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)办理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《环境影响登记表》备案(网址:http://58.56.98.90/REG/a,备案流程:项目建设单位注册或个人注册——登录——填报和项目相关的信息,提交生成备案号——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签字,留存备查,同时送一份给中队。)注:准确分析评估升级改造后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,在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写清楚,不具备分析评估能力的单位或个人,可委托有能力的环评机构。升级改造完成后,正式投入运行前,变更排污许可证。
四、规范危险废物储存,可采用双层塑料袋包装等密闭储存方式,防止有机废气挥发,也可以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。
五、各企业必须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升级改造,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。